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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个字,刻进历史的血泪

“莫须有”三字,自南宋绍兴十一年(1141年)冬夜从秦桧口中吐出后,便成为中国历史最黑暗的政治标签之一。它像一把淬毒的匕首,刺穿了“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”的儒家理想;又似一堵无形的墙,将忠臣的热血与皇权的阴影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。八百年后,当我们站在杭州岳王庙的古柏下,抚摸“尽忠报国”四个鎏金大字,仍能听见风波亭寒夜里的呜咽——“天日昭昭!天日昭昭!”这八个字的血书,不仅是一个将军的最后呐喊,更是一个民族对“莫须有”冤狱的千年诘问:为何“莫须有”能成为屠刀?忠良的血,究竟为谁而流?

要回答这些问题,需回溯至南宋初年的山河破碎与时代裂变。那是一个英雄与奸佞交织、抗争与妥协角力的时代,而岳飞的悲剧,正是这个时代最尖锐的缩影。

一、冤案前夜:山河破碎与主战派的脊梁

(一)靖康之变:华夏文明的至暗时刻

公元1127年,北宋都城汴京(今河南开封)的春天来得格外寒冷。金军第二次南侵,突破黄河防线,直抵汴京城下。宋徽宗赵佶慌忙传位给太子赵桓(宋钦宗),自己带着宠臣连夜南逃。此时的汴京,已是一座孤城:守军不足十万,百姓饥寒交迫,而金军的攻城器械已架到了城门之外。

《靖康要录》记载了当时的惨状:“金人攻通津门,矢石如雨,守陴者不能立。”城破之日,金军“悉取宫人、珍宝、法物、礼器、浑天仪、铜人、刻漏、古器、景灵宫供器……”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三)。更屈辱的是,金人以“索金银不足”为由,竟将徽钦二帝及后妃、宗室、大臣等三千余人掳往北方,史称“靖康之变”。

这一事件,彻底终结了北宋168年的繁华。《宋史·钦宗本纪》评曰:“宋之亡,非有戎狄之祸,实由内忧外患交迫,而君臣宴安,不能图自强也。”中原沦陷,百姓沦为“遗民”,士大夫阶层发出“靖康耻,犹未雪;臣子恨,何时灭”(岳飞《满江红》)的悲号。

(二)主战与主和:两种路线的生死博弈

靖康之变后,宋室南渡,定都临安(今杭州),史称南宋。面对半壁江山,朝廷内部迅速分裂为两派:主战派力主北伐,收复失地;主和派则主张妥协求和,偏安江南。

主战派的代表是宗泽、李纲、岳飞等人。宗泽曾任东京留守,以70高龄整顿防务,“招集义军,联络两河忠义”(《宋史·宗泽传》),提出“过河、复燕、蓟”的战略;李纲任宰相期间,力排众议,主张“修军政、习战守、以图恢复”(《宋史·李纲传》)。而最耀眼的将星,当属岳飞。

岳飞(1103—1142),字鹏举,相州汤阴(今河南汤阴)人。出身农家,青年时投军抗金,因骁勇善战被擢为偏校。建炎三年(1129年),他率部在广德、宜兴一带抗击金军,屡破敌阵;四年(1130年),于常州、镇江大败金兀术,收复建康(今南京),被宋高宗赵构赞为“中兴以来,一人而已”(《金佗稡编》卷一)。

相比之下,主和派的核心是宋高宗赵构与秦桧。赵构虽为皇帝,却对金军抱有恐惧——他深知,若迎回徽钦二帝,自己的皇位将岌岌可危。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载,赵构曾私下对近臣说:“朕恐金人复立钦宗,别立他人为主,朕何以自处?”这种“保权”的私念,使他本能地倾向于求和。

秦桧则是主和派的“智囊”。据《宋史·秦桧传》记载,他曾于建炎元年(1127年)被金军掳至北方,两年后“逃归”南宋。这段经历虽存疑(有学者认为是金人故意放归的“间谍”),但他却凭借对金政策的了解,迅速获得赵构信任。绍兴元年(1131年),秦桧任右相,公开提出“南人归南,北人归北”的投降纲领,主张放弃中原,与金划江而治。

(三)岳飞的崛起:抗金战场的“擎天柱”

主战派与主和派的斗争中,岳飞的崛起成为关键变量。从1130年至1140年,他率“岳家军”转战两湖、河南、陕西等地,创造了无数军事奇迹:

- 收复襄阳六郡(1134年):岳飞以两万兵力,仅用三月便收复被金军与伪齐(金扶持的傀儡政权)占据的郢州、襄阳等六郡,《宋史》称“襄汉平,岳飞威名益着”。

- 郾城大捷(1140年):金兀术率12万大军南侵,直逼郾城。岳飞以“背嵬军”(精锐骑兵)长刀破金军“铁浮屠”(重甲骑兵),又以步兵“麻扎刀”“大斧”破其“拐子马”(轻骑兵),大获全胜。金军统帅兀术哀叹:“自海上起兵,皆以此胜,今已矣!”(《宋史·岳飞传》)

- 朱仙镇大捷(1140年):岳飞乘胜进军,兵锋直抵旧都开封附近的朱仙镇,与兀术10万大军对峙。此时,河北、山西等地抗金义军纷纷响应,“父老百姓争挽车牵牛,载糗粮以馈义军,顶盆焚香迎候者,充满道路”(《宋史·岳飞传》)。

若按此势头,岳飞完全有可能实现“直捣黄龙,与诸君痛饮耳”的誓言(《宋史·岳飞传》)。然而,就在北伐形势一片大好时,南宋朝廷的求和信号却愈发急切——这背后,是宋高宗与秦桧对权力的焦虑。

二、冤案酿成:“莫须有”如何成为屠刀?

(一)求和执念:皇权与权臣的“共同利益”

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金兀术在柘皋之战中击败宋军后,突然提出“划淮为界,岁币银绢各二十五万”的和议条件,但附加一条:“必杀岳飞,始可和。”(《三朝北盟会编》卷二百七)这一条件,正中赵构与秦桧下怀。

赵构为何急于杀岳飞?除了对“迎回二圣”的恐惧,更因岳飞的“不合时宜”。岳飞多次上书要求“陛下宜亲御六师,渡河决战”(《鄂王行实编年》卷七),甚至在绍兴七年(1137年)因“越职言事”触怒赵构,被罢去枢密副使。赵构曾对大臣说:“飞志锐,特欲激励诸将,然议论太峻,恐非朕所期望。”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一七)这种“功高震主”的威胁,让他寝食难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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